3.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人口相关数据将通过《邹平市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进行公布。本公报户籍人口为公安部门提供。出生人口、死亡人口、人口自然增长率由市卫健局提供。
4. 粮食作物种植面积、产量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等数据是由国家统计局邹平调查队提供。
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6.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一是指辖区内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和其他房地产业等行业。二是指辖区内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7.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包括城镇和非农户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投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投资。
8.限额以上批发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限额以上零售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