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内容由考生所在单位党组织完整、准确地填写在《山西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网上下载)中,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考核表由县(市、区)招办保存5年。县(市、区)招办要按照规定,对所有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材料进行认真审查。被确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准参加报名。
四、体检
考生须按时到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医院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未参加体检以及体检后未确认体检信息的考生,将不能被普通高校录取。体检工作由各市、县(市、区)招办会同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五、考试组织管理
各招生院校要做好本地2025年全省在岗乡村医生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适时组织专项考试和招录工作。考生按照要求参加院校组织的相关考试(测试)。
六、录取办法
(一)录取体制。在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高校招生录取体制。招生院校负责本校的2025年全省在岗乡村医生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监督招生院校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情况,并提供相关信息和服务工作。
(二)录取办法。招生院校要结合实际编制《招生章程》,按照招生章程制定的录取规则,确定本校2025年全省在岗乡村医生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录取办法。录取新生相关数据须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备案并对其信息的准确性负责。
(三)电子档案。在普通高考录取期间将录取结果导入录取系统,院校通过网上录取系统下载录取新生电子档案内容(包括考生基本信息、体检信息及成绩志愿信息等)作为考生纸介质档案内容。
被录取考生的高级中等教育阶段纸介质档案(或人事档案)仍由考生所在毕业学校(或工作单位)负责组建,由考生领取档案并直接交被录取的院校。
七、工作要求
(一)招生宣传。有关院校要严格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和招生章程并及时公布,要严格规范招生宣传行为,宣传须客观、准确,严禁虚假、不实宣传。要加大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凝聚共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资格审查。各县(市、区)招办要认真履行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工作职责,根据报名条件,严格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各相关部门应按各自职责开展宣传动员和考生资格审核。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基层医务工作者的宣传发动工作,对在岗乡村医生的报考资格进行认定。招生院校要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核实。
(三)组织管理。招生院校要加强考试组织领导,充分发挥院校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为此次招生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证,统筹做好招生专项工作。招生院校须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组,根据工作需要,组建相关工作组,建立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加强领导,精细管理,规范操作。招生工作要全面实施“阳光工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严肃考风考纪,严肃工作纪律。
(四)招生纪律。要加强考试招生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考试招生政策规定;针对考生特点,严格人才选拔标准。要严格遵守考试招生工作纪律,严禁招生过程中进行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严禁进行虚假宣传欺骗误导学生;严禁有偿招生、买卖生源;严禁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招生;严禁以承诺录取为名向考生收取费用。
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在报名、考试、录取等各环节出现违规行为的,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八、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