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艺术专科(高职)批:包括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进行录取的艺术类专科(高职)专业,实行平行志愿,设置4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3.体育类批次及志愿设置
体育类共设置2个批次,包括体育本科批、体育专科(高职)批。
(1)体育本科批:包括使用我省体育类专业成绩进行录取的体育类本科专业,实行平行志愿,设置4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2)体育专科(高职)批:包括使用我省体育类专业成绩进行录取的体育类专科(高职)专业,实行平行志愿,设置4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强基计划、拔尖创新人才、保送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消防单独招生、职教师资单独招生、残障考生单独招生、港澳高校单独招生、飞行技术招生等按照相关规定录取。
(三)划线办法
1.普通类划线
普通类本科、专科(高职)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首选历史、物理科目组合相应本科、专科(高职)层次招生计划和考生高考总成绩(高考总成绩为文化总成绩与政策性照顾加分之和,下同),分别划定。
特殊类型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首选历史、物理科目组合分别划定,可用于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高校综合评价、文物全科人才、军队院校的军事类专业、空军海军招飞等部分特殊类型招生。特殊类型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首选历史、物理科目组合本科招生计划数等综合因素分别划定。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民航飞行技术专业招生按照教育部、中国民用航空局有关规定执行。
2.艺术类划线
根据艺术类各类别考生高考总成绩、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和相应本科、专科(高职)层次招生计划等综合因素,分别划定艺术类各类别本科、专科(高职)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和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艺术类本科、专科(高职)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以普通类本科、专科(高职)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基数,按有关规定分别划定。
艺术类专业校考、戏曲类省际联考成绩要求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3.体育类划线
根据体育类考生高考总成绩、专业成绩和相应本科、专科(高职)层次招生计划等综合因素,分别划定体育类本科、专科(高职)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和专业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体育类本科、专科(高职)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以普通类本科、专科(高职)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基数,综合考生成绩、招生计划等因素,分别划定。
(四)志愿填报
1.填报安排。志愿填报安排在高考成绩公布后进行。采取不同批次分段填报志愿的方式。
第一段:艺术本科提前批、普通本科提前批(A、B、C段);
第二段:艺术本科批、体育本科批、普通本科批;
第三段:艺术专科(高职)提前批、普通专科(高职)提前批;
第四段:艺术专科(高职)批、体育专科(高职)批、普通专科(高职)批。
2.填报方式。实行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网站及志愿填报系统完成填报。
3.相关要求。填报志愿时,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可选报普通类专业;艺术类和体育类考生之间不得兼报。
考生填报志愿须符合所填高校招生类别及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普通类按物理科目组合编制的招生专业,仅限首选科目为物理的考生填报;按历史科目组合编制的招生专业,仅限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填报。
考生填报军队院校、公安司法院校、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定向培养军士生等院校专业志愿需参加相应的政治考核(考察)、面试、体检(军检)、体能测评(试)等,合格后才具备投档资格;填报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志愿的考生高考总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应达到相应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填报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文物全科人才、公费农科生、地方公费师范生、地方优师专项、高水平运动队、预科班等专业志愿的考生须按照相关要求具备相应的报考资格。
考生填报志愿前,应充分了解所填报高校招生章程相关规定,因不符合相关要求未被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4.征集志愿
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公开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办法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规定。
(五)投档办法
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普通类按照首选历史、物理科目组合,分别投档;艺术类、体育类不区分首选科目统一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