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政府信息管理。2019年,广东省统计局不断加强信息公开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高信息发布的水平。一是加强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加强人员协调管理,提升保密安全意识,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信息发布的及时性规范性。二是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为推动“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的贯彻落实,印发《广东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工作信息规范化管理要求的通知》(粤统办函〔2019〕106号),提出加强工作信息管理的五条措施,规范信息工作流程,提高信息工作时效。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把关。重点围绕工作类信息,落实信息源头把关、信息员审核把关“双重”制度。广东省统计局工作信息由处室负责人明确信息是否公开,如不公开,必须标明依据理由;各地级以上市统计局上报的工作信息由各地在上报时标明信息不公开的理由,如不标明则视为对外公开。省统计局信息审核员结合各类保密工作、上级文件管理等要求,进行再次把关审核。对参考消息、答问库等内容做到定期及时更新,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效率不断提高。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督导保障。结合日常信息发布情况,落实专人挂网跟踪,采取“倒逼”办法,主动汇报、主动沟通,保证征集意见反馈、政策解读、预决算情况、政府采购信息、统计资料发布等内容得到及时更新。
(四)平台建设。根据修订后的《条例》,按照《广东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统计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粤统办字〔2019〕30号)要求,广东省统计局在“广东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上开设了所有需要及时公开工作信息的栏目;并在集约化平台上为所有新开设栏目对应的负责部门,配置编辑、审核、发布等相关权限;同时保证访问“广东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的网络安全畅通;确保各栏目的信息及时更新发布。
(五)监督保障。广东省统计局不断加强政务公开的规范化和精细化,提高政务公开的透明度,加强监督保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得到社会公众的认可,在2018年度广东省级机关群众满意度评价调查中,省统计局群众满意度综合得分为93.35分,在省级政府机关单位中排名第2。其中,政务公开评价得分92.73,在省级政府机关单位中排名第2。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0
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
0
2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9
459.2833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2
3
1
5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8
1
2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2
(三)不予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