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地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校和中学要结合定向县实际,创新宣传形式,广泛开展优师专项计划招生宣传。要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报刊、微信微博等主流媒体和新媒体,深入解读优师专项定向培养政策,让广大考生充分理解定向就业要求和编制、岗位保障。要积极宣传专项计划录取办法,加强考生志愿填报指导,鼓励优秀学生积极报考。
2.优师专项师范生毕业时可参照师范生公费教育相关政策,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
3.优师专项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全日制研究生,鼓励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
4.优师专项师范生毕业后,按照协议约定回定向县中小学就业,违约的将追究违约责任,违约记录将归入个人人事档案,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5.有关事项按照《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实施2021年乡村振兴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的通知》(晋教师〔2021〕5号)文件执行。